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着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、全省教育大会要求,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遵循学前教育规律,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,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,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,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,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。以国务院《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》《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》和苏州市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苏府〔2011〕4号)为指导,我园顺利完成了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, 按照“相对就近”“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”的原则进行规范招生,根据可供学位依次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,严禁不足龄幼儿入园。
我园今年招生年龄小班为3周岁(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),中班为4周岁(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),大班为5周岁(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)。在招生前期,我园通过幼儿园网站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,发布了招生前期的调研公告,对辖区内有意向报名入学的幼儿进行了调研。自5月20日起,向社会公布了接待地点,公布与开通咨询热线电话,并组织党员教师组成了一支“党员招生咨询志愿服务队”进行专人接待,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咨询的家长,认真做好家长来访接待工作,主动为幼儿家长提供服务与帮助,做到统一行动,统一要求,统一操作。招生工程中,严格查验相关证件,做到了规范招生。
根据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入托、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》(国卫办疾控发〔2021〕4号)、省卫健委省教育厅《关于转发儿童入托、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法的通知》(苏卫疾控〔2021〕21号)和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苏州市教育局关于《苏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指导实施方案》(苏卫计疾控〔2016〕18号)要求,在招生时认真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,录取后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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