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烹饪加工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11-09-21 来源: 点击量:

烹饪加工管理制度

一、 炊事员要讲好个人卫生,穿工作服、戴口罩。

二、灶台上的卫生要搞好,每次做完饭都要擦洗干净。

三、调料摆放清晰,所用容器保持干净,容器必须标志明显。

四、加工食品必须烧熟煮透,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,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℃。

五、加工后的熟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,防止交叉污染。

六、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(超过两小时)存放的食品,应当在高于60℃或低于10℃的条件下存放。

七、油炸食品时应当经常补充新油和滤除油渣。用于油炸食品的油,不得再用作炒菜。

八、烘烤食品应当避免明火直接与食品接触。

九、凡隔夜或隔餐的熟食制品必须在充分加热后食用。

十、炊事员要不断的变换花样,更改口味,同样的面食做出不同的花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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